全国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面临着一个又一个麻烦:证监会处罚先行,投资者索赔随之而来。 法院判决立新公司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短短六个月内,立信已遭遇两名投资者对多家上市公司提出集体索赔。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金亚科技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郭某因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28084.01元; 被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应予赔偿,被告金亚泰对上述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案件的代理律师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志斌。 他进一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在近期百余名投资者起诉金亚的案件中,立信被列为第二被告,目前部分案件已经一审宣判。”
这也意味着立信遭遇了与其前客户金亚科技同样的索赔浪潮。 麻烦还远不止于此。 其另一家客户大智慧也因虚假陈述而遭受投资者集体索赔。 有投资者还将立信列为第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两次处罚决定间隔时间过长损害投资者权益
“去年8月,起诉金亚的200多名投资者得到了一审判决,立信的处罚信才下来。” 王志斌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回顾金亚科技和立信的调查历史:2015年6月4日晚,金亚科技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8年3月,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2018年8月,立信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金亚科技和立信发出的两封处罚信相隔5个月。
“虽然很多投资者起诉金亚和立信并胜诉,但早期一批投资者未能将立信列为第二被告,因为已经来不及惩罚立信了。” 王志斌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2018年8月,证监会对立信发出处罚函。 当时,很多投资者已经起诉金亚,并且都有判决,甚至是二审判决。 因此,早期投资者未能将立信列为被告。 就在最近,还有100多名投资者将立信列为第二被告。
如果金亚最终无法赔偿投资者,还能起诉立信吗?
“你可以单独起诉立新作为被告,但周期会极其漫长。” 王志斌说道。
对于证监会的处罚决定,立信已提交行政复议,但目前尚未有结果。 立信是否会针对投资者要求的连带责任提出上诉?
“立信已对金亚投资者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王志斌透露。
但结果可能并不令人满意。 大智慧投资人诉立信一案中,一审立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从金亚科技、大智慧,到超华科技、国药科技等,近两年来,立信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多次被监管部门查出存在重大财务问题并进行处罚。 如今,它们已被投资者集体认领,国内各大律所的光环正在一步步黯淡。
案由:金亚科技财务造假、立信审计不当
这么多投资者起诉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却没有向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立信事务所有什么过错要承担连带责任呢?
2018年8月,证监会发布证监发〔2018〕7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富立信事务所、邹俊梅、程进)》,认定富立信事务所在审计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时未尽职尽责。金亚科技公司并出具虚假记载的审计报告:
(一)2015年1月20日,立信证券审计师在确认金亚科技基本账户时,未能对确认函保持控制,未充分关注确认函是否加盖金亚科技公章。银行成都商业调查公司,导致未能及时发现银行回信是金亚科技公司伪造的,导致金亚科技公司虚增银行存款2.179亿元。
(二)销售、回款周期确认程序不当,未关注重大合同异常情况。 1、应收账款确认程序不当。 立信所没有对不确定的发信地址进行进一步的审核程序,导致未能发现错误和不存在的发信地址,审核稿也没有记录发信和回信的过程。 现有证据无法证实信件的确认。 保持控制; 同时,他没有注意回信中的异常情况,没有正确填写被询问人的地址。 现有证据未能证实其对未收到回复函的客户实施了进一步的替代程序,以确认应收账款是否真实存在以及估值是否正确。 2、2014年对金亚科技公司前20名客户及大额合同进行检查时,有7份合同存在未签字盖章、两份合同同号等异常情况,审核人员没有保持专业性。 怀疑,对重大合同的异常现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并且没有执行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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