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上午,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向同时被法院离婚的小王(化名)和小李(化名)签发了《离婚证》。 这两份《离婚证明》是我院首次出具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制作的《离婚证明》。
据悉,离婚证制度是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中探索的特色司法便利措施之一。 由于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民政局婚姻登记系统、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系统等尚未建立联网机制成都离婚取证公司第0000001号!金牛区签发全省首张法院统一标准离婚证,以往婚姻案件当事人因个人事务如如户籍迁移、财产处分、银行授信、出国签证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必须附有法律文书生效证明。 判决书或调解书所包含的大量信息,必然会暴露过多的当事人个人隐私。 但《离婚证》仅包含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法律文书案号、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不包含地址、子女、财产等其他个人信息,充分保障了离婚证的合法性。既保护了当事人的隐私,也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婚姻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后成都老公外遇调查公司,应当出具全省统一的《离婚证》。 个人事务有关系证明带来更多便利。 下一步,我院将主动加强与民政、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最大限度发挥《离婚证》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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