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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09:17:38 点击量:
深圳私人调查取证-邓州市法院:丈夫向第三者多次转账,妻子起诉要求返还?
丈夫与妻子较早步入婚姻殿堂,然而登记手续却拖延至较晚时期。在这期间,丈夫不幸出轨,与第三者保持了四年的关系,期间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多种途径向第三者汇款,累计金额高达数十万元。当妻子揭露此事并将第三者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所汇款项时,丈夫赠予第三者的财产能否被追回?近期,邓州法院对一起原配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的赠与合同纠纷案进行了审理。
2017年,李敏与王刚相识并坠入爱河,次年他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然而深圳婚姻调查取证,由于他们出国从事商业活动,加之疫情及工作等因素,他们未能及时回国完成结婚登记。2021年,王刚因工作需求返回国内,在此期间,他与刘梅相识并迅速发展成恋人。到了2023年,王刚一家回到国内定居,李敏和王刚终于补办了他们的结婚登记手续。在2024年,李敏揭露了王刚和刘梅之间的不正当交往。为了赢得妻子的宽恕,王刚向李敏坦白了自己的过错已婚婚外情犯法吗,并且向妻子如实告知了他为了保持与刘梅的关系而多次向其转账的情况。
李敏与王刚于2023年登记结婚,鉴于此,若李敏和王刚在领证前所拥有的财产权益需受法律保障,李敏需承担起提供证据的责任。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进行了调解,李敏表示仅要求刘梅退还自结婚证颁发后转给李刚的约30万元款项,而刘梅也当庭表示同意此要求。
法官说法:
我国法律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已婚婚外情犯法吗,才能获得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一旦完成登记,婚姻关系便正式确立。对于那些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必须及时补办相应的登记手续。未领取结婚证书但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男女,若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已满足结婚的基本条件,则他们的关系将被视为事实婚姻,并受到法律的保护;而若是自1994年2月1日之后,双方仍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尚未正式成立,将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权。若一方非因生活所需对共有财产进行处置,需双方达成共识。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他人,该行为视为无效。在本案中,王刚与李敏婚后,与刘梅保持婚外情,此行为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公德。因此,在王刚与李敏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刚在未征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向刘梅进行的转账操作,构成了无效的赠与。据此,李敏有权向刘梅主张,并要求其退还在此期间所收到的款项。
夫妻双方应当坚守忠诚的承诺,重视家庭和谐,相互尊重与关爱,调整并规范彼此的人际交往,精心培育夫妻间的感情,确保家庭的稳定。一旦夫妻任何一方的权益遭受损害,应立即运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每个人都应当对别人的婚姻予以尊重,主动与已婚人士保持恰当的社交距离。任何对婚姻关系的破坏行为不仅会受到道德的指责,甚至可能触犯法律,最终可能导致个人和财务的双重损失。(信息来源:朱小旭、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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